3月1日,泸州市江阳区生态环境局、泸州海事局相关同志到川南港务公司所属企业长运公司宣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。
长运公司组织在家管理干部参加“长江保护法”宣贯会,深入学习规划与管控、资源保护、水污染防治、生态环境修复、绿色发展、保障与监督、法律责任等内容。会议要求,要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对“长江保护法”学习,并要将“长江保护法”相关内容入纳入长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,不断促进长运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规模效益。